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经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经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抵达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1经济适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伎俩,便于及时中缀时效;便于债权人搜集和保管证据。
(3)运用范围:1不时坚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2债权债务关系明白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3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出借才干的;4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5债权人意欲搜集和保管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1便当易行,有利于进步讨债效率;2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定相应的对策;3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2债权债务关系明白,不易产生异议或发作争论;3债务总金额固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讨债法
(1)优点:1强化债务人偿债的义务认识;2不经审问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迫执行;3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偿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1)适用本法应留意:1债权的转移必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2要充分思索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3代位取偿要思讨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辅佐”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1敦促作用;2参谋作用;3主干作用;4代理作用;5助手作用;6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1清算帐目,分析成债缘由;2信件催讨;3行政干预;4召集债务人会议;5债权转移;6两地律师协作调解;7签署清欠协议书;8央求、金融部门配合清帐;9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1)实施步骤:1牵线搭桥,促成兼并;2签署协议,保证债权;3执行协议,完成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1确保债务人完成债权;2敦促债务人及时实行债务;3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1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富为前提;2只需当债务人到期不实行义务时,债权人才干行使留置权;3留置的财富应是债权人依合同商定而合法占有的财富;4债权人留置财富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实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完成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1设定抵押权;2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3完成抵押权
(2)适用时应留意:1要留意检查抵押人能否对抵押物享有一切权或经济管理权;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富;3完成抵押权要契合法定条件;4实行“多退少补”准绳;5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6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
九、“劳务抵债”法
(1)优点:1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实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证债权的完成;2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3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1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才干;2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求的;3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4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犯法律规则,不得损伤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留意普通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则。
(2)细致操作方法:1关于债务关系明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2留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3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时,债权人因客观或客观缘由未能及时行使权益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缀,转被动为主动;4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5另辟蹊跷,完成权益央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1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藏匿其财富,为债权人完成权益和创造条件;2敦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3辅之以诉讼伎俩,确保债权人完成权益。
(2)适用条件:1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2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3提供;4在法定期限内。
(3)应留意的问题:1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留意债务人对其财富的“处分”意向;2对已超越诉讼时效的权益央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3根据细致情况来决议能否行使权;4申请人无力提供时,可直接。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1防止债务人藏匿、转移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富;2使债权人控制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3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完成权益。
(2)适用条件:1只需触及财富给付内容的诉讼,才干适用诉中财富保全;2实施诉中财富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在责令申请人提供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需向受案提供财富或人。
(3)应留意的问题:1留意申请诉中财富保全的时间;2无力提供经济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3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处置债权债务关系;4债权人对作出的不予财富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细致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益义务关系明白;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益人的生活或消费运营;3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实行义务的才干。
十四、“敦促催”讨债法
(1)适用条件:1债权人向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需是恳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4债权人向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5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1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益人;2申请执行人必需具有执行根据;3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提出申请;5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实行或拒绝实行义务。
(2)应留意的问题:1及时申请、避免“失权”;2“王牌”在握,逼其就范;3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藏匿财富的方法:1就地藏匿;2异地藏匿;3随身躲藏;4应用假合同转移或藏匿财富;5应用假案,转移财富;6应用暗库或暗户头藏匿财富;7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1及时申请执行,为搜索的实施创造条件;2对由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3对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富,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4为使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索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1)强迫拍卖应留意:1强迫拍卖的执行机构;2强迫拍卖的条件;3强迫拍卖的前提;4强迫的;5强迫拍卖的准备;6强迫拍卖的实施;7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辅佐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拜托执行:1拜托执行的前提;2拜托执行必需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富所在地的基层提出;3拜托执行的依据;4拜托执行 只能由中止;5契合拜托执行条件;6拜托执行的细致程序;7受拜托应当严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则和拜托的恳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拜托执行:1债权中止“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招认和执行我过的裁判时,应遵照我国相关的程序;2债权人申请招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判决时应当遵照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则。
十九、“人性”讨债法
(1)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应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经过与债务人树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培育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抵达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1)细致的几种方法:1走夫人(或丈夫)道路;2走道路;3走好友道路;4走亲属道路;5走客户道路;6走下属道路。
二十一、“权益”讨债法
(1)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益对债务人实施强迫或变相强迫,通常是完成债权
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1)即应用对手的弱点或中止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辅佐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1)就是应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构成某种气势和影响,使债务人惧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1)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1)讨债人以、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央求”债务人实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1)债务人拒不实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伤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1)是指对那些情节严重,结果极坏的逃债行为经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判,以抵达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狡赖”讨债法
(1)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中止狡赖,使自己处于有利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