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讨债公司受客户拜托追讨欠款,讨要成功后却私自代收了客户的款项,且拒不出借。无法之下,客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公司)将担任为自己讨债的西安密探智勇市场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密探中心)告上了,恳求对方返还拜托其收取的债务人欠款18万元。
3月27日上午,此案在西安市海淀区一审开庭,但被告方密探中心担任人王某以忙于外地生意为由没有到庭参与审理。
案件就在这样的纠结下中止了缺席审理。
被告缺席让“随意判”
“欠了别人的钱,怎样能不还呢?”法官的电话刚一拨通,电话另一端的王某就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关于自己公司的缺席,王某解释说,公司的人都在外地做生意,并对法官说:“缺席审吧,你们判完我再还。”
据王某说,其不断欠钱不还,是由于海得公司“对不起我!”当初,密探中心为这笔业务费了不少劲儿,最后才帮海得公司讨要回来20万的承兑汇票。当他恳求海得公司按照合同支付10%的酬劳时,对方却恳求先审定汇票真伪,才支付酬劳,所以当时就没把承兑汇票给海得公司。
越说越有气的王某一改最初要主动还钱的姿态,在电话中向法官扬言:“把这钱给谁也不会给他,你们随意判吧,你们判的也不生效,我还能上诉到中院,到时分我再想办法,最后还不一定判我败诉呢。”
代收债款却迟迟未出借
关于这次协作,海得公司的代理人称,2007年9月,该公司驻西安办事处拜托密探中心作为公司代理人调查、清算一笔20万元的欠款,若成功追回,海得公司将按10%向密探中心支付劳务费,双方还特别商定密探中心无权代收财务和任何款项。但是,当密探中心代海得公司追回该笔欠款后,却未按商定将该20万元托付给公司。在他们不时地敦促下,密探中心才书面承诺于2008年6月15日前返还。但时至今日,这份书面承诺不断未能如约兑现,只是2008年10月,在海得公司的一再恳求下,密探中心返还了其中的两万元。
海得公司以为,密探中心的上述拖延行为已严重违犯了双方的商定和诚实信誉准绳,并给公司构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因此央求判令该中心返还18万元,并根据对等准绳按10%比例偿付该公司1.8万元。
由于密探中心的缺席,法官在听完海得公司的陈述后便宣布休庭。
海得公司驻西安办事处担任人张某庭后通知记者,当初和密探中心王某的协作,其实来源于一份报纸中的“讨债”。在经过电话沟通后,他便来到西安与王某签署了拜托合同。张某表示,当初他也没有太多的思索“讨债公司”这种主体身份本身能否合法,只是觉得只需他们能帮着要回钱就行。“往常觉得确实比较窝火,下一回不会再找这种公司了。”
拜托讨债须谨慎
根据海得公司提交的证据,密探中心在部门注销的停业项目为制冷设备安装、维修和配件,办理“讨债”业务属超范围运营行为。担任本案的主审法官称,根据法律规则,超停业范围签署合同,除非违犯法律或行政法规的遏止性规则,否则判决时会认定合同有效。至于超范围运营的义务,需求部门处置。
而关于讨债公司在讨债的过程中假设运用了包括胁迫、在内的违法伎俩,能否会影响讨债合同本身效能的问题,法官表示在类似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没有调查的义务,在没有其他证据标明合同的签署和实行过程触及违法,不会认定合同无效。
不过,该法官也提示企业和普通群众,当遇到欠款问题时,应当选择正常的法律程序予以处置。假设需求资产拜托或商务调查,应当首先了解清楚对方的注销情况,看其能否具备“投资与资产管理”或“商务调查”等运营资质,不要盲目置信报纸上的,以防日后纠葛的发作。